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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法,何时出台,既让人们敢于创业,也让失败的人获得重生

2024-10-01 17:17 来源:喜雅生活 点击:

个人破产法,何时出台,既让人们敢于创业,也让失败的人获得重生

党的20届2次会议再次强调,要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笔者理解,如何完善,会涉及到诸多方面,其中,出台个人破产法,可能是个绕不过的问题。

早在2019年7月16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改革方案》,其中提出了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构想。

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意见》中重申:“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个人破产立法”。

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这是我国境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

个人破产制度发端于古罗马时期,在中世纪的意大利与英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1542年,英国颁布了破产法,被认为是英国法的首部个人破产法。1800年,美国的国会通过了有关破产的法律,允许负债的商人非自愿破产。1932年,我国的香港实施了《破产条例》,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目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都建立和完善了个人破产制度,例如,我们的邻居日本和韩国,都有个人破产法。其实,在国外,个人破产立法要比公司破产立法早得多。

我国有14亿人口,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截止2023年1月,我国市场主体达1.7亿户,其中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1.14亿户,约占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大都须承担无限责任,无法享受破产法的保护。

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大背景下,经历了三年疫情的小微和个体,不少倒在了创业的路上,负债累累,非常焦虑。他们许多人成了失信被执行人。有的人可能至死也还不清债务,实际在经济上被判了无期徒刑。

许多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事实上已经破产,他们被列入了失信名单,受到了各种惩戒,已经基本失去了再次创业的能力。我国目前有800多万的失信被执行人,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不在少数。他们创业失败,无数债权人和家庭受到拖累,受影响最大最深远的的,可能是想创业敢创业的人少了。实现中国梦,需要每个人的拼搏,这一点,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当下,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

出台个人破产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实施个人破产制度,不是让债务人逃避债务,而是让已经事实破产的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债务人,能够获得新生;让人们敢于创业,激发市场活力。这样,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司法成本会大大降低,经济纠纷会显著下降,因为债权人会事前管控好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