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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师出教育

2023-11-21 16:47 来源:喜雅生活 点击:

什么是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师出教育

什么是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师出教育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国家为了鼓励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到乡村进行教师工作的一项政策,主要是针对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的应届生,鼓励他们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就是说,填志愿的时候选对应高校的定向培养专业,然后录取后进行正常的学习,毕业后服从政府安排到农村学校进行教学6年,期间会返还相应学费,提供助学贷款。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报考条件

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为参加当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为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报考户籍所在县的农村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2、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3、报考考生须达到当年省市规定的相应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截至招考当年8月31日,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二、报考流程

(一)填报志愿

在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前后,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高考、中考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及一个与自己户籍地对应的专业志愿。

(二)组织面试

1、面试公告。

2、面试组织。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面试结果。

(三)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工作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组织考生与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生录取。

三、待遇及履约

1、待遇。定向培养师范生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对于协议规定服务期满重新择业的,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

2、履约管理。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等部门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指定的乡村学校(村小、教学点)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在服务期内,专科毕业生不得申请普通或成人脱产专升本学习,鼓励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等途径攻读本科学历;本科毕业生不得申请脱产攻读研究生,鼓励申请在职攻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县教育局负责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记载违约记录。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