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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这是什么逻辑?

2024-12-23 15:10 来源:喜雅生活 点击:

“离柜概不负责”,这是什么逻辑?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常常看到“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提示语,现在很多地方的银行,提示语已经没有,但是在实际业务纠纷中,这种规则依然在运行着。

这句话应用的场景是现金存取业务,简单说就是,离开了柜台,如果出现纠纷和差错(比如说金额不对、有假钱之类),不关银行的事。很明显,单纯从这句话的语境和用词来说看,是一个霸王条款。

先简单看2个小例子:

1、浙江的秦小姐在银行取22400元,银行却给了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遭秦小姐拒绝。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秦小姐告上法庭,最终银行胜诉。

2、刘女士发现农信社搞揽存活动,便去银行准备把5万块取出转存,结果到农信社存款的时候,发现少了2千,回去跟银行交涉,告知“离柜概不负责”,刘女士报警,在警察协调下,各自承担一半,银行给了刘女士1千。

这两件事都涉及到离柜,但是并非就此作罢,而且结果也显示出了人们所理解中的那种”离柜概不负责“。

所以,如果改成”离柜各不负责“,也就是离开办理柜台后,储户出现差错不关银行事,银行出现差错也不关储户的事,相对而言,会更加公平些。

本来,从好的方面看,这句话是为了提醒储户在存取现金的时候要,要面对面清点核对清楚,免得后面因为争议带给双方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万一出现了争议,永远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算是监控,也只能证明办理了这项业务,看不出金额的多少和钱的真假。

话说回来,为什么人们对”离柜概不负责“代表的规则如此反感,是因为在纠纷产生的背后和结果上存在多项不对等,而且储户都处于劣势。

首先是信息资源不对等。银行的柜台人员都是专业人员,而且他们有专业的辅助设备,从款项的清点到货币真假的识别,都更有优势;而储户则不然。比如说大额取钱的时候,很少储户当初清点,更别说一张张识别了(很多人也没识别技能)。

其次追责资源不对等。银行有监控,有系统,更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如果出现了差错,他们在证据提供和法律流程方面会有更多的优势,储户要想自己去证明银行给少了,几乎不可能。

最后是结果判断不对等。只要是出现差错,在追责的时候便涉及到”不当得利“的行为,银行给多了,储户不当得利;银行给少了,银行不当得利。但是似乎从来没听过有”银行不当得利“这样的案例结果,为什么,因为银行给少了可以归咎于系统差错或操作流程失误,而储户没有这样的解释理由。

除了这些不对等,还有一项很让笔者不解的是:不管是任何差错,都是银行自己造成的,储户中间没有任何插手,为什么银行可以大义凛然的说出”离柜概不负责“这六个字来呢?你的责任,你还不负责?什么逻辑?

尽管很少有差错出现的情况,如果遇到,那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银行给多钱的情况,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给回人家便是。一方面,这是做人诚信问题,另一方面,银行给多了钱,背锅的是柜员,这些柜员也只是普通的打工者,赚的也是辛苦钱,将心比心,别让人家为你的”馅饼“买单,而且,银行真的和你计较,也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银行给少钱的情况。银行在每天清账的时候,也会进行核对,数目不对,也需要寻找原因,也可能发现某笔取款给少了,但是具体是给少了哪个客户,他们查不出来,只能在系统里摆长款。若真有客户找上门,也需要一系列的流程才会给回储户。

所以,作为储户来说,能做的举动是提前预防,柜台取款的时候一定要养成习惯,清点清楚,最好边数便大概感受一下真假(比如说质感或凹凸点)。取款机取款的时候一定要保留小票,而且不要遮挡到摄像头,如果可以,一定要记得将取的钱的编号打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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